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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科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19-11-12
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方针和政策。加强思想教育工作,全面提高自身素质。制订学生科年度、学期、工作规划和计划,及时做好部署和安排。
第二条 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,确保宿舍环境整洁、秩序井然、安全舒适。
第三条 做好学生公寓楼住宿的规划和安排,负责毕业或离校学生的退宿检查等工作。
第四条 负责本科室与其他部门、机构的沟通、协调工作。及时发现、解决、处理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。妥善处理、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。
第五条 制订宿舍管理规定,寝室卫生评比标准和住宿协议工作。值班人员定期召开会议,进行文明宿舍评比,努力促进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开展。
第六条 负责值班人员在学生公寓管理方面的考核,落实责任制并检查其考核的实际情况,做到量化考核、责任到人,定期评比、优胜劣汰。
第七条 健全学生群团组织,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并组织开展学生公寓文化活动。负责制定宿舍安全和管理紧急预案,确保宿舍防火、防盗安全,负责与总务科在宿舍设施维护、增补、服务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。
第八条 做好日常及节假日值班工作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第九条 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,主动求得支持与帮助,确保工作顺利进行。
联系电话:0591-83311754